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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家暴 不做“沉默羔羊”

时间:2023-08-21 08:46:17    来源:人民法院报


(资料图片)

过去一年,由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运营的“家暴求助”微信小程序,共收到1117条在线咨询,完成了6000余次危险性自评,其中,家庭暴力占到总求助量的90%左右,未成年人咨询占比为30%。女性平均被家暴35次才会报警,逃离比想象中更艰难。

家暴的产生主要源于“以强欺弱”,妇女、儿童、老人、残疾人等往往是受害者。数据显示,我国家暴受害者八成为妇女,女性遭受家暴的问题最突出。家暴绝不是“家务事”,而是施暴者对被施暴者人身权利的侵犯,是对法律的践踏,也是对家庭和睦、社会和谐的破坏,为此,必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。

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,表明了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。在反家暴民事审判实践中,有两个问题被普遍关注:一个是当事人举证难问题,另一个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问题。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,推动建立多部门共同治理家庭暴力的宏观体系,制定司法政策和法律适用规则,对家庭暴力的发现机制、证据收集机制以及执行联动机制等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。

数据统计,我国约有24.7%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,而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。可见,如果家暴受害者的传统观念不除,遇到家暴不能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求得保护,那么家暴现象必将加剧。由此,遭遇家庭暴力,莫做“沉默羔羊”,如此才能早日摆脱痛苦,也使作恶者尽早受到惩罚。(刘天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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